2010 - 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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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四

网路上不论是广告营收或是电子商务,都呈现一个明显的趋势,那就是“大者恒大”。只要是所谓“知名”的“大”网站,做广告、卖东西都比那些较不为人知的“小”网站要受欢迎得多,因此,证明自己是“知名”的“大”网站就变成所有网站的首要之务,能不能经过网路泡沫论的乌云罩顶后而仍然屹立不摇,必备条件恐怕也就在网站是否够“知名”、够“大”。

从使用者和广告主的角度来看,“大者恒大”现象的形成更有相当坚强的理论基础,归纳起来,三个关键因素应该是助长此一现象的主因:

第一,网路媒体多如繁星。根据台湾负责网址登记的TWNIC统计,截至2000年5月初为止,已有7万多个“.com.tw”的网址,虽然不见得都在经营网路广告的生意,但是网路广告刊登方法及计价模式愈来愈复杂却是不争的事实,行销人员想要了解广告产品着实不易,因此在几家大型网站登广告是最简单的媒体组合,尤其重要的是,不会被老板质疑。

其次,网站内容重复性极高。家家都有每日新闻、站站都有股市即时盘势,讨论区和留言版也成了必备基本功能;加上拥有内容资源的网路媒体渐渐了解扩张舆论影响力的重要,开始愿意授权其他网站转载内容。网友到哪里都可以取得类似的资讯,所以即使网路是“Just a click away!”,网友常去的还是那几个较具知名度的网站,根本懒得到处乱逛了!

第三,大型网站拥有较多的“子弹”建立品牌形象。不少“填鸭”、“洗脑”式的广告行销手法,确实让网友印象深刻,辅以传播媒体推波助澜,大型网站及其经营团队往往是所谓的“媒体宠儿”,久而久之,自然容易博取消费者和客户的信任,不管是卖广告还是其他产品,都要容易许多。所以哪天我们如果看到超级市场在卖“奇摩按摩棒”或“蕃薯藤酱油膏”,可能也不会有太多人感到奇怪。

争“最大”、抢“第一”,变成了网路蛮荒世界的生存法则,我们当然十分佩服大家卯足了劲拼战的精神;但是,即使市场游戏规则尚未成形,网路公司经营者还是该依循网路上的共识,而不是无所不用其极地混淆视听、企图瞒天过海!否则对市场的反教育,很可能戕害的是整个网路产业!

美国《iVillage》说得上是女性网站中的翘楚,该公司于2000年4月份开始在两本广告界颇受欢迎的杂志上刊登广告,引用网路市调公司《Media Metrix》2000年1月份的数据,将其网站的造访人次730万与另外两个主要竞争对手《Women.com》的430万与《Oxygen Media》的170万相比较,然后宣称她们是公认的顶尖女性网站。

表面上看起来这样的广告无懈可击,《iVillage》公布的是客观第三者的调查数字,事实却不然,因为其中仍然隐藏着玄机,广告一出,立刻引起市场上的争辩。原因是这三家网站都是《美国线上》(AOL)的内容合作伙伴,而《iVillage》所引用的数字里,把造访置于《美国线上》里面《iVillage》网页的人次都加在造访自己网站的人数上;但是,另两家网站的造访人次却只有单纯”本尊”的数字。

业界认为:即使《iVillage》不把其在《美国线上》的人潮计算进去,她仍然是流量最大的女性网站,但她们广告宣传的方式却有立足点不平等的嫌疑,更让人觉得争议之处,在于此举似乎企图误导广告主,因为购买广告时,“本尊”与“分身”是被视作不同媒体的。

跟美国一样,拥有内容的网站授权其他网站制作“联名(Co-Brand)网页”在台湾已有相当时间,但市场上始终没有客观的第三者评估网站流量和造访人次,各家网站宣称的流量数字全属“自由心证”,到底是真是假?是否包括置于其他网站的“联名网页”?信心水准如何?端视广告主有多么英明睿智了!

这两、三年来,经过市场人士不断的教育和宣导,台湾的网站大多都已知道网页阅读(Page Views)和造访人次(Visits,或称User Sessions)是网站流量的重要指标,也是评估网站够不够“大”的依据;但只可惜部分网路公司经营者对这些名词不求甚解,略知皮毛即对外胡乱搬弄,甚至在同一篇公司新闻稿中会出现“首页流量为240万页”与“首页每日进站人次高达240万”如此自我矛盾的词句,让人哭笑不得!

网路名词解释已经是许多大学的基础课程,当然更应该是网路从业人员必备的本职学能,此处不拟浪费篇幅。我们比较关心的是台湾这几年网路发展突飞猛进,只可惜对于网站的流量仍然停留在自说自话的阶段,毫无进展可言!这也就罢了,自说自话还会说错话,那该怪谁?

哪天台湾的网站要是能够引经据典的吵架,我们的网路市场发展也算向前迈了一大步了!

《工商时报》经营知识版【纵横网路】专栏
2000-06-05,作者:刘一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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